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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重申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点击数: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预祝各位节日快乐!

近日省教育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分别通报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转发给全体教职工,请各系、各部门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反腐办“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头雁效应”,持续正风肃纪,加强警示教育,巩固深化纠正“四风”工作成果。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2018年9月19日

“八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博饼”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或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购物卡、土特产、烟酒等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

辆等;

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

等,或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及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博饼、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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