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与审计室是学院党委行政行使纪检监察职能和内部审计职能的部门机构,在学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学校党委、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

二、协助纪委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负责纪委各类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上报等工作;负责纪委各类会议安排、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协助纪委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

三、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负责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四、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学校党政部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进行监督,与各部门协调共同做好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

五、受理处置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

六、负责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包括检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协助党委、纪委开展追责问责相关工作;协助上级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七、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八、推动重点领域和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九、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实施内部专项审计项目,推动落实审计问题整改。

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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