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包括直属支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现将中共福建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并自觉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10.201009关于转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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