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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12-27   点击数: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加强警示教育,日前,厦门市湖里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湖里区公园管理中心原工会主席熊新福超标准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4月,湖里区公园管理中心组织职工参加厦门市园林工程质量管理协会举办的2016年度“园建杯”健身跑比赛,使用工会经费购买14名职工的比赛服装共计花费人民币10134.6元,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3134.61元,上述费用经时任公园管理中心工会主席熊新福审批报销,熊新福对超标准发放职工福利负领导责任。同时,2016年6月至11月,熊新福挂职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并主持工作期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熊新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回。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反躬自省,恪守纪律规定,做到“七个严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或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以及借机构改革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土特产、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等;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或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及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真抓严管,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主责,落实“1+X”专项督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关注收送电子红包和礼品礼券、私车公养及“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易容术”的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查处以名贵特产伪装成新样式的各种“四风”顽疾,严防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成为年节腐败、隐形腐败等腐败交易的“润滑剂”,对无视纪律、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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