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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27   点击数: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首个“两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既要集中精力抓好年末经济社会发展的收官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冬春农业生产等,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又要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送温暖等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家庭中去,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农村留守人员、城市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的救助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关心生产一线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 统筹做好市场供应,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适时采取基地直供、市外调运等措施,提前做好节日市场调度,强化监测、预警,组织好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乳制品等生活必需品及居民日常消费食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煤电油气运的协调保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平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节日大型聚餐特别是年夜饭供餐点监管力度,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监管,强化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网络交易平台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 抓好春运和旅游市场工作,保障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提前谋划、主动配合,统筹抓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有效衔接,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提高综合运输能力。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要强化春运安保工作,落实车船等各类运输载具的安全检测,加强人群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以及“野导”、“黄牛”等违法行为,严防旅游酒店随意加价,维护好旅游购物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鼓浪屿等主要景区要加强客流预测预警、管控疏导,引导旅客合理安排行程。畅通旅客投诉渠道,健全旅客投诉和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完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确保春运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四、 努力营造欢乐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文艺工作者积极创新十九大精神宣讲模式和演出模式,努力将理论宣讲和文艺演出融为一体,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继续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惠民、文艺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带头厉行节俭、文明过节。加强舆论引导,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规范烟花爆竹燃放,降低环境污染。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等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五、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好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中小学假期安全。进一步强化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地铁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燃气、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专项整治,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防止踩踏等安全事件,加强快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防控流感、H7N9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深入抓好矛盾排查化解,排查消除因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房地产等引发的各类矛盾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回应处置,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舆情事件。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深化对电信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问题整治。严密防范暴恐活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腐败”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或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违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等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准借机编制“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通报惩戒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七、 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等制度。各区、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不安排同时外出,部门主要领导外出期间,需预先安排好带班领导,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安排好节日值班,落实备勤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协调机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恪尽职守、在岗在位,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对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并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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