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奖助学金的专项资金使用,认真梳理排查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进一步规范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过程,根据《2017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9月29日校纪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定于11日下旬对我院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2016年至2017年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
检查内容
1、学工处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本院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情况;
2、奖助学金评选材料、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把关情况;
3、评选程序的合理、评选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反馈情况;
4、奖助学金发放名单和金额准确情况;
5、奖助学金实际发放手续严密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听取介绍、查阅资料、访谈等。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