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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委关于转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9-27   点击数:

各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闽教监[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联系实际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率先垂范,严格遵守《通知》规定的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请各党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将这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于2009年2月13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提交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5955316

邮箱: haixuan@xmcu.cn

联系人:卓老师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5909027;举报信箱:JBX@XMCU.CN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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