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厦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搞好"五查",即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查自查自纠是否全覆盖,查各项财务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查防范措施、长效机制建设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进一步扩大"小金库"治理成效。请各部门于6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自查表”和有关"五查"情况的自查报告盖部门章后报送学院监察室。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